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首次谈话、入矫集中教育等活动。为社区矫正对象上好第一堂法治课,切实增强其法治、道德观念,提高认罪、悔罪意识,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月6日上午9时,对入矫一个月内的32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入矫集中教育。首先,从社区矫正认知方面,让社区矫正对象全面了解什么是社区矫正,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促使其自觉接受矫正;其次,从认罪悔罪方面,让社区矫正对象知罪悔罪,明确身份意识,重新自我反省,杜绝侥幸心理;最后从警示方面,通过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方式,警示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的代价,同时要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顺利度过矫正期。
入矫集中教育结束后,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区服务,通过公益活动,促使其放下思想包袱,培养社会责任,修复社会关系,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争做守法公民。(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