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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平湖管理局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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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高迪 郭庆森)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3月30日上午,山东省东平湖管理局梁山管理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学习。
 
  会上,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内容,强调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应知尽知,并落实在业务工作中,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下一步,该局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思路,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公开应公开信息。(山东黄河东平湖管理局梁山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