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丁峰 段小龙 刘守新)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带好用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助普法、调纠纷、促和谐,通过两依靠三促进发挥队伍作用,为莒镇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依靠宣传,营造基层法治氛围。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用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治理中的“能人”优势,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积极法治氛围。全镇现有法治文化阵地78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个、法治广场3个,德州市“民治法治示范村”1个。今年以来,开展各类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50余场次,发放《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宣传折页10000余份,努力让群众手中人人有“法”。
二是依靠服务,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加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打造“小龙调解室”品牌,形成品牌化、专业化、特色化司法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问题。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业务熟、情况熟”优势,全面了解悉社情民意,将矛盾调解重心“触角”延伸至群众生活的各个角落,织好“亲情化”调解网络结点,以点拓面联动镇、村、组网格,以“熟”人网络化解。
三是促进队伍建设规范化,选优配强工作队伍。将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围绕“选、管、用”一体推进工作格局,采取村(社区)推荐加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以村干部、党员、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群体为主,共培育法治带头人78人,法律明白人234人,做到村居全覆盖。
二是促进普法活动和矛盾化解常态化,“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在村开展民法典、法律援助等主题普法宣传,同时在矛盾纠纷排查方面充当信息员和调解员,2023年已参与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余件。
三是促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展现崇德尚法的表率作用,积极投身基层社会治理,当村民遇到一些问题需寻求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时,“法律明白人”及时指明维权途径,有效帮助村民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系,对接村法律顾问,引导村民加强法治意识,维护好村民合法权益。(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