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甜)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周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迎来第五个“宪法宣传周”。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为更好的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在内部开展“全员学宪法”主题活动,提升庭室干警的宪法觉悟,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学习当天,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张高峰对宪法部分章节条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使庭室干警更加理解了宪法的立法目的及意义。随后庭室干警之间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互相交流宪法认知、考察宪法知识储备,大家争相出题与回答,整个学习过程轻松且愉快。
最后,张高峰强调: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们政法干警一定要自觉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法律,将宪法精神贯彻于审判实践,做宪法法律精神坚定的捍卫者。(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