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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南换于红军小学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梦洁)12月4日是我国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不断培育少年儿童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提升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山东省沂南换于红军小学组织开展“弘扬宪法精神,践行法治思想”实践教育活动,意在引导学生们了解宪法知识,理解宪法内涵,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各班级利用线上班会时间,组织学生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从实际出发号召学生们,共同携起手来,知法守法,自觉抵制不良现象,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用实际行动,弘扬宪法精神。
 
  学校少先队积极行动,组织各班级“红领巾讲解员”对现行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进行宣讲,引导全体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和宪法式的思维习惯,同时鼓励他们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宪法卫士。
 
  为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学校积极组织全体学生学习第十五期“12355沂蒙青少年成长公开课”,既加深了学生们对宪法的认识,提高了法治意识,也坚定了大家做宪法坚定捍卫者的决心。
 
  书“宪”之正,绘“法”之义。学生们拿起手中的笔,用独特视角泼墨、涂鸦,想像法律,感悟法律。一幅幅看似简单、略显稚嫩的艺术作品,将童真幻想与法律一点一滴地渗透到作品中。
 
  通过开展此活动,使青少年具有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掌握法治知识,学会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懂得依照法律履行自身义务,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山东省沂南县马牧池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