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石庆霞)“我们村的兰某某一直由她外公、外婆抚养,现在都七八岁了还没上学,看到同龄孩子都读书去了,孩子也想去读书,但是没有户口,学校没有办法办入学手续,我们作为村干也不知道找谁来帮忙解决,还好今天你们来了……”。2022年8月,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开展政法大走访时,该县下江镇某某村村干告诉检察官时说道。
村干反映的情况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教育问题,立即引起了检察干警的高度重视。经走访询问当地村干、村民,得知兰某某系2014年出生,属于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因父母感情不和未给兰某某上户,导致其无法正常入学。
县检察院在核实这一情况后,将其作为民事支持起诉线索立马着手开展工作,多次与兰某某父母沟通,调解双方矛盾,同时主动对接教育行政部门、当地人民政府,结合《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规定的行政部门的职责、少儿父母责任等,就如何解决兰某某上户、上学问题提出相应建议,提醒各方履行好职责、义务,并告知兰某某必要时可申请县检察院支持起诉保护其合法权益。
经县检察院介入协调和监督,兰某某已于9月19日上户,并于9月22日在当地教学点注册学籍,至此,兰某某上户、上学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小事件里蕴含着大民生,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中,通过介入协调、提出建议等方式,督促家长、行政职能部门共同解决兰某某上户、入学问题,是民事检察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的体现。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聚焦弱势民事主体维权困难问题,依法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通过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向社会传递检察温度。(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