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段小龙 赵杰)正值国庆长假,秋高气爽,阴雨连绵,气候宜人。为充分发挥莒镇各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依法用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能力和办事水平,充实扩大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社会力量,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10月3日至7日,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莒镇分批组织开展了78名“法治带头人”、234名“法律明白人”培训会暨“法律明白人”证书、徽章颁发仪式。镇党委副书记许红艳主持会议,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主任段小龙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开展法律专题培训。
培训会上,莒镇党委副书记许红艳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及如何做好普法宣传等进行了讲解,她指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程,是打造村级法治人才队伍的重要举措,更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重要抓手。莒镇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打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村级队伍,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建设氛围。
随后,莒镇司法所段小龙结合当前三秋重点工作,依据《刑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森林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违者将依法处以5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造成他人人身、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由司法机关依法严惩。之后他通过分析案例向参训人员全面系统地介绍了《民法典》颁布的背景、重大意义,围绕人格权独立成编、见义勇为者免责、禁止高利放贷、离婚冷静期制度、禁止高空抛物等亮点与热点问题对民法典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翔实生动的解读,引导大家“明法于心,守法于行”,让《民法典》深入人心。
培训结束随即对“法律明白人”现场颁发了“法律明白人”证书、徽章。
通过此次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有效地增强了其责任感和荣誉感,帮助他们当好政策的宣讲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的传达员、法律服务联络员,使他们逐步成为农村广大群众中的学法良师、用法参谋,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学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法治自治水平。(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