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高飞霞)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持续安全稳定工作,8月29日上午,山东冠县司法局崇文司法所组织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集中教育活动。
按照县司法局“喜迎二十大·干警走基层”活动部署,县司法局公职律师、行政复议应诉科科员郭天昊来到崇文司法所,给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他向矫正对象讲解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部分条款,就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必须履行的义务进行了细致的讲解。
最后,司法所负责人高飞霞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几点要求,一是社区矫正对象要增强身份意识,端正矫正态度,树立在矫意识;二是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手机畅通,在党的二十大期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外出;三是远离黄、赌、毒、邪教等违法活动,不发生和不参与群体性事件,严禁酒后驾车、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等现象发生。
通过此次教育活动,强化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使矫正对象对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性有了深刻认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氛围。(山东冠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