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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禹城张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学习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文学 韩娇娇)为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意识,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8月29日,山东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学习和应知应会测试活动。
 
  活动开展前,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启航”微信群推送《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材料,要求大家工作之余,加强个人自学,通读精读,学深学透。活动中,司法所负责同志就《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目的、重要意义、有组织犯罪的恶劣性质和社会危害、重点条款进行详细讲解,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约束自身行为,坚决不参与有组织犯罪,并积极举报有组织犯罪线索。同时,重申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集中学习结束后,社区矫正对象统一进行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应知应会测试。
 
  此次集中学习和测试活动,加深了社区矫正对象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识和了解,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纪律意识,为社区矫正对象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有效预防重新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构建法治张庄、平安张庄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山东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