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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泗水警方依法拘留一非法种植罂粟的村民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泗公宣)近日,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公安局高峪派出所查处1起非法种植罂粟案,行政处罚1人。
 
  经查,7月25日,高峪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村民贾某某在家中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民警立即对罂粟进行了铲除,经现场清点共有罂粟14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高峪派出所依法对贾某某作出拘留三天的行政处罚,14棵毒品原植物罂粟已被依法收缴并销毁。
 
  警方在此提醒:种植、贩卖、食用罂粟均是违法行为!罂粟,一株都不能种,当菜吃也不行!
 
  罂粟和大麻、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原植物,我国法律规定,一株都不能种,种一株就是违法。(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