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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梁山县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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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好《民法典》 走好矫正路
  ---山东省梁山县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民法典》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增强社区矫正对象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司法局举办《初心课堂》第三期,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民法典》。
 
  本次学习,邀请县普法办工作人员对《民法典》的编撰意义、诞生过程、与旧法条的变化等方面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讲解;其后着重介绍了与社区矫正对象生活、改造息息相关的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侵权责任等方面,如离婚冷静期、胎儿的权益保护、房屋居住权的设立、公民遗嘱表现形式、民间借贷制度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释,加强了社区矫正对象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并就社区矫正对象询问的法律问题,给予了相应的解答。
 
  学习结束后,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来到新建成的“民法典”公园,有序观赏了法治书简景墙、法治亭、法治小道等景观,,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对象逐一讲解了宪法、民法典、法治典故、法治名人等,并结合实际案例阐释了日常生活中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使大家不仅增长了法律知识,而且提升了法律意识。
 
  此次集中学习让社区矫正对象对《民法典》有了初步的认识和理解,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以后要多学习《民法典》知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