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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林区两级法院掀起《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热潮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元博)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沿着法治轨道走深走实,吉林省延边林区两级法院把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今年常态化扫黑除恶的牵引,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掀起宣传贯彻热潮。
 
  《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后,中院刑事审判庭第一时间组织干警进行学习,围绕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等内容,对其中的六大亮点进行深入解析,确保每位干警精准理解法律政策、精准适用法律条文,切实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同时,为进一步营造好全民扫黑氛围,刑庭法官干警在建工街道延华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彩页、现场答疑等形式,向过往群众介绍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规定,帮助群众知晓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概念,引导群众提升辨别和抵制有组织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同时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凝聚反有组织犯罪的强大合力。
 
  敦化林区基层法院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重点分析起草背景和重要意义,深刻领会主要内容和突出亮点。为进一步提高《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社会知晓度,敦化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走进黄泥河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干警通过边发宣传页边讲解典型案例的方式,详细介绍了黑恶势力的基本特征、常见作案手法等,强化群众对黑恶势力的辨识能力,全面提高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深入春化镇西土门子村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干警通过悬挂条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服务咨询服务等方式,向群众讲解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提升法律意识和素养。同时畅通举报途径,鼓励群众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自觉参与到扫黑除恶斗争中来,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多措并举,“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两微”平台、LED大屏幕等主阵地,对《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在社区、街道,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0余人次,引导群众提高警惕意识和法治意识。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联合白河林区人民检察院、白河森林公安局在长白山池北区大集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布袋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面对面向来往群众详细讲解法律的制定背景、特色亮点等内容。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宣传布袋300个,为群众答疑50余次。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深入天桥岭、大兴沟、鸡冠等乡镇,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张贴海报、分发传单、现场讲解等多种有效形式,面向广大林区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了大力宣传。活动中,群众纷纷表示了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并表达了对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宣传工作的满意。
 
  下一步,延边林区两级法院将把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格依法裁判,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高压严打态势,不断增强延边林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平安林区、法治林区贡献法院力量。(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