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毛学贞)5月份是全国第二个民法宣传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5月25日上午,山东省梁山县司法局联合韩岗镇法律顾问团春光法律服务所在韩岗镇组织举办“民法典进乡村”暨第二季度法律明白人培训班(第九期)。
韩岗镇包村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韩岗镇全体村级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共计10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韩岗镇副书记郝天旺主持会议并宣读《关于在全县村(居)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的工作方案》同时对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工作职责作出强调,春光法律服务所齐邦显主任通过订婚彩礼、老人赡养、故意伤害他人、交通肇事、意外伤害等几个身边的实际例子讲述民法典相关知识,呼吁大家知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次培训,提高了全镇村级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主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并注意灵活应用,真正为身边的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做到矛盾在村里化解,不上交,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梁山贡献力量。(山东省梁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