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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阿新城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学习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华松)为全力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5月19日,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新城司法所组织辖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县司法局党组成员、社区矫正工作室主任田永新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今年下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必须要充分提高认识,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一是要牢固树立身份意识。尽管社区矫正对象没有在监狱服刑,但是不能因此放松对自身的管理,更不能因为被社区矫正就放任自流,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管控自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遇事一定要冷静,加强自我约束,不能因一时冲动再次犯错,要深刻认识到再次违法违规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二是要服从社区矫正管理。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必须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杜绝侥幸心理,坚决不能触碰法律法规的高压线,必须严守纪律规矩,服从司法所的管理,按照《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做到按时报到、学习、劳动,按要求进行钉钉打卡和微信报备,杜绝出现人机分离和私自外出的情况。三是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一定要做好防护措施,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做到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
 
  会后,东阿县司法局新城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反有组织犯罪法》测试,并开展公益劳动。(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新城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