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耿瑞)为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给社区矫正对象以教育警示,5月20日上午,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羊山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线上学习。
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反有组织犯罪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部署的重要措施,是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保障群众根本利益的现实需要,也是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重要法律保障。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对矫正对象开展的一次警示教育课,让他们深刻反思犯罪带来的后果,同时告诫他们在未来的路上,避免接触这类有组织的人员和事件,保护自我,也对家庭负责。
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学习,对有组织的犯罪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同时也对党中央扫黑除恶工作的认同,并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绝不接触该类型的犯罪。(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羊山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