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凯锋 刘广卿)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期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新疆自治区信访局驻温宿县佳木镇通吐尔村工作队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和佳木镇党委要求,结合驻地实际,扎实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一是统筹开展集中学习。利用每周半天集中学习,第一书记组织村“两委”、工作队员等“七支队伍”和信访信息员逐字逐句学习《条例》全文,深刻理解《条例》对新时代信访工作“三个重要”定位,认真践行新时代新疆特色“枫桥经验”,进一步增强学习宣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学用结合,真学真用,积极发挥基层解决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的主体作用,加强源头治理工作,切实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更好地凝聚民心,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二是广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专题宣传展板、LED电子屏、张贴横幅和“大喇叭”播放,积极营造学习宣传氛围。利用周一升国旗、民族团结大院专题宣讲、入户走访、田间地头宣讲等,向广大群众宣传《条例》,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第一书记信箱”挂到群众家门口。以开展《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月为契机,在每个村民小组人员密集的地方悬挂“第一书记意见箱”,群众在家门口随时随地就能向第一书记反映问题。第一书记全面负责群众反映问题办理工作,指定专人建立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制,办理一件销号一件,有事找第一书记的意识明显增强。
“下一步,要以深入学习宣传落实《条例》为契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信访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职责使命,坚定不移为民办事服务,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信访工作,把各类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妥善解决,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刘广卿说。(新疆自治区信访局驻温宿县佳木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