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晶晶)为推动住建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和精神实质,近日,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住建局举办《条例》宣讲会,邀请金乡县监察法实施条例宣讲组成员刘春霞老师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金乡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斌主持此次学习活动。
会上,刘春霞通过典型案例结合住建工作职能,从制定的背景、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等方面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相关知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将学习贯彻《条例》同具体业务工作实践相结合,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通过此次学习,使党员干部对增强法治观念、时刻心存戒尺、自觉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进一步推动反腐败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行稳致远,助力住建工作创新发展,确保金乡县住建领域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金乡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各科室全体、中心中层及以上80余名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