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不断增强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避免他们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式,2022年4月12日-4月13日,山东省沂南县司法局马牧池司法所分批次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教育学习。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从犯罪的预防和治理、涉案财产的认定和处置等方面,着重强调了有组织犯罪的恶劣性质和对社会产生的深刻危害。要求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坚决不参与有组织犯罪,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反有组织犯罪法》不仅是对既有防治有组织犯罪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更是遏制有组织犯罪滋生,确保扫黑除恶有法可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通过此次教育学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好了坚实基础。(山东省沂南县司法局马牧池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