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周梦琳)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彻落实,深化条例宣传工作,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召开《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传会议,局党组成员、各科科室、中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县执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对《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中的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法律责任等作了相关解读,普及了信用法规及信用知识,强调了诚实守信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会议强调,县执法局全体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出台实施对提高社会诚信水平,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带头学习《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践行《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让《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自觉守法履约意识。并大力开展诚信文化建设,对广大执法队员进行诚信文化培养熏陶,营造人人守信的良好氛围。
会议中,执法人员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仔细记录。培训还特意设置问答环节,让执法队员结合自己在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问,并作出详细解答,让执法人队员有了全方位的了解。
通过此次培训会议学习活动,增强了执法队员的业务水平以及服务意识,确保《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有效实施,推动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