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焕荣 张蕊 许伟)为推进我县法治乡村建设,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模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农村治理新格局,山东省阳谷县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和省市农业农村厅(局)、省市司法厅(局)有关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全县十八个乡镇(街道),全面展开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地行政村和涉农社区底数,围绕2022年、2025年的培育目标要求,细化每年的培育计划。
二、明确分工,部门协同。建立农业农村和司法行政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各环节联结、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与培养“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对示范户开展服务对接,合力推进培育工作。
三、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加强对示范户培育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培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扎实推进培育工作。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办法,把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情况作为“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重要内容,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评价。
四、强化激励、积极引导。积极探索提高示范户学法用法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情况列入各级普法先进表彰中,引导示范户主动参与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在促进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持续推进“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等培育工程,将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在基层普法依法治理中的作用,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筑牢第一道防线。(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法治建设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