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殿)为大力宣传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倡导全社会树立“依法”带娃理念,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金乡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金乡街道司法所,“三八”节当天在春秋社区和真武社区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培训活动。
培训从家庭教育法的立法背景,内涵等方面切入,为家长科学管理孩子时间,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发展赋能。同时也让家长明白了家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教师。
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家长在生活中科学带娃、依法带娃的能力,促进了家长们在学校、家庭和社会协同教育中共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此次讲座100余人参加,发放宣传彩页400余份。(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