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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阳谷县司法所石佛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刑法》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布占浩 陈燕铭)为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达到良好的矫正实效,近日,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石佛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了关于刑法老师讲《刑法》的相关内容。
 
  教育活动中,司法所所长首先向社区矫正对象介绍了《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的时间及正式实施的时间,并重点讲解了该修正案对现行刑法重点修改的地方以及新增设的多项内容,比如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个别下调,增设高空抛物入刑、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入刑、冒名顶替入学入刑、侮辱、诽谤英雄烈士入刑、捕食野生动物入刑,增设袭警罪、加重对袭警行为处罚等内容。
 
  随后,司法所组织矫正对象观看了刑法老师徐光华关于共同犯罪和犯罪形态的讲解,老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例子阐述了日常生活中的共同犯罪情节以及犯罪故意和过失的界定,矫正对象表示对这一部分的内容有了了解,会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学习法律知识,做到遵纪守法,不要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激发了社区矫正对象学法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悔罪意识、在刑意识、改造意识和法治意识,有效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石佛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