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殿)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增强金乡街道村(社区)两委成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发挥矫正小组成员作用。2月15日上午,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金乡街道组织辖区内村(社区)两委成员在二楼会议室集中学习培训《社区矫正法》。
此次培训由金乡街道司法所所长张殿进行授课。培训中,张所长首先介绍了《社区矫正法》的立法背景、法律适用范围,社区矫正机构、人员、职责、经费保障等内容。其次就村(社区)两委成员如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详细解读,并指出村居委员会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最后张殿带领大家对《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学习,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讲解。
此次培训会既有理论深度,又贴合工作实际,使此次参会学习人员受益匪浅,对《社区矫正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工作责任也有了深刻的认识,为以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各村(社区)负责人表示下步将利用微信群、广播等方式向群众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