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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莘县:聚焦“幼有所育”办好民生实事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士瑞 王涛 张晓楠)“我孩子刚两岁,以前都是我妈帮我带的。这段时间她身体不好,我特别想把孩子送到托育机构。去看了小区附近设有托班的幼儿园,里面有室内保育室、室外活动场地等,真是又近又专业!”山东省莘县市民王女士称赞道。
 
  今年以来,山东省莘县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为目标,以普惠托育服务为重点,积极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不断满足婴幼儿家庭的托育服务需求,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出台了《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莘政办发〔2021〕4号),鼓励支持幼儿园兴办托育机构或开设托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支持政策。同时,积极开展婴幼儿照护知识宣传和家庭指导,县卫生健康局出台了《关于成立莘县婴幼儿照护服务保育专家指导组的通知》,充分发挥婴幼儿照护服务保育专家指导组的作用,依托家长课堂、孕妇学校等载体,通过亲子活动、入户指导等方式,广泛宣传婴幼儿照护知识,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发展多元化普惠托育服务。县卫健、教体部门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确定重点发展“托幼一体化”,即在发展模式上重点推进幼儿园与托育一体化发展。一方面,发挥全县现有普惠幼儿园专业资源集聚优势,鼓励支持幼儿园兴办托育机构或者开设托班,增加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效供给。另一方面,在规划建设新的普惠幼儿园时,按照普惠幼儿园和托育机构一体化建设的思路,提前做好普惠幼儿园主体及配套设施的设计,确保新建普惠幼儿园具有托育服务功能,能够提供更多3岁以下普惠托育服务托位。同时,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举办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满足群众多元化托育需求。
 
  强化托育机构规范化培训管理。加大托育服务相关政策宣传,全面指导县内托育机构按国家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加强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5月27日和9月24日组织部分托育机构和有托班的幼儿园园长参加全市婴幼儿照护培训班。县卫生健康局联合县妇幼保健院定期组织县内托育机构和有托班的幼儿园园长学习国家卫健委《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等,提升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业务水平。转发《聊城市托育机构备案办法(试行)》,明确了托育机构备案流程。
 
  积极推进示范机构建设和备案工作。选取3岁以下婴幼儿数量较多、基础设施和师资水平较高的9家托育机构和有托班的幼儿园作为示范机构建设和备案工作培育对象(莘县幼幼花园托育中心、莘县朝城镇禾状幼儿园、莘县聪明树托育中心、莘县金太阳幼儿园、莘县北京金色摇篮幼儿园、莘县益智幼儿园、莘县北顺幼儿园、莘县张寨镇中心幼儿园、莘县翰林博雅幼儿园),积极组织参加市县培训,完善相关设施和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网上备案操作。
 
  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工作。为全面提升托育机构卫生保健水平,加快备案工作进度,9月16日至18日,县卫生健康局、县教体局、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抽调8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联合调查组,按照《全县乡级医疗机构母婴室和托育机构建设情况调查方案》的内容,对全县乡级医疗机构母婴室和托育机构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托育机构和设立托班的幼儿园在卫生保健、备案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场进行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截止11月底,全县共有专业托育机构2家,举办托班的幼儿园66家(其中公办幼儿园32家),其中已完成备案2家,托位数1576个,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山东省莘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