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进校园,护航人生路
——广西桂林市雁山区法院赴雁山中学开展依法治校座谈会暨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陆耀华)为进一步推动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切实增强青少年的安全和法治意识,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安全、文明、法治的校园氛围,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11月26日上午,广西桂林市雁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红星一行到雁山中学,开展依法治校座谈会暨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
雁山区法院院长刘红星在座谈会上讲话,他指出,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是民族的未来。关爱少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导向,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更是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雁山区法院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积极推进法律进课堂、进教室,目的就是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尊法守法,降低在校学生犯罪率,共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
随后,在法治安全教育讲座上,该院法官助理肖雄从什么是校园欺凌、为什么要治理校园欺凌、应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应对校园欺凌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并通过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让学生们深刻了解到校园欺凌的危害。同学们全神贯注听讲,积极参与互动,踊跃举手发言,课堂气氛生动活泼,起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近年来,雁山区法院始终把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挽救”作为少年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切入点和落脚点,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新机制,高举法律利剑,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护,对侵害青少年的犯罪行为严惩不贷,坚决斩断伸向孩子的黑手。同时,法院主动出击,预防在前,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抵御社会不良影响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取得了良好效果。(广西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