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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玉屏检察院牵头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集中亲职教育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即将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完善,近日,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玉屏县妇联在玉屏县检察院共同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集中亲职教育培训会,共同筑牢家庭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多重防线,呵护未成年人的安全成长,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等二十余人参加了这一场特殊的“家长会”。玉屏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姚元屏及未检干警参加了培训,玉屏县妇联副主席胡建珍、玉屏县第一中学副校长吴承忠、家庭教育专家易军、少年警务专家黄兴华受邀进行了专题授课。
 
  亲职教育就是对父母实施的教育,通过加强或改变父母的教育观念,使父母获得和提升抚养、教育子女的知识和技能。主要包括改变父母的错误观念,提升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知识和技能,引导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更新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方法和教育理念等。玉屏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很多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或受到犯罪侵害,与其家庭父母监护管教不力存在很大关系,认为有必要对这些“家长”开展专门教育,提升其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经过多方联系,决定组织涉案未成年人家长进行集中亲职教育。
 
  培训会上,玉屏检察院副检察长姚元屏介绍了这次亲职教育的背景和目的,指出了办案过程中所发现的家庭教育问题,对参加这次培训班的家长们重点谈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结合学习培训的内容,认真反思自己在为人父母,履行监护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承担好未成年人在各个不同时期的监护责任。二是要积极配合开展培训过程中的问卷调查和监护能力测试,如实客观地反映认知水平和监护能力,与司法机关共同处理好涉案未成年人的诉讼事宜和帮教矫治工作。三是对涉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被侵害信息,要履行好保密义务,防止未成年人隐私泄露。
 
  玉屏县第一中学吴承忠老师以《我们身边的“问题”孩子》为主题,介绍了在学校管理中所发现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分析了问题原因,介绍了帮助“问题”孩子进行转变的方法,引导鼓励参加培训的家长们对自己的孩子保持关爱和信心,帮助他们克服弱点,纠正缺点,成为国家社会的有用之才。
 
  玉屏县妇联胡建珍副主席对2022年1月1日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了细致的解读,向家长们强调了家庭教育的法律属性,组织重点学习了家庭教育内容、家庭教育方法、特殊情况下家庭教育责任如何承担等内容,介绍了国家、社会对于家庭教育的支持措施,引导各位家长知法懂法,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家庭教育专家易军老师的授课主题是《陪伴是最好的爱》。易军老师结合其从事教育工作的经历、所接触到的具体未成年人和各种不同背景的家庭情况,强调了家庭陪伴的重要性,对陪伴中的误区进行了提醒和纠正,为家长们提供了教育辅导,并就如何引导孩子树立正确价值观、如何建立互相尊重、平等、健康的家庭关系进行答疑解惑。易军在培训中告诫各位家长“孩子不在身边,就在更多的危险之中”,希望各位家长都能做到“家庭教育不缺位、家庭监管不缺失”。
 
  少年警务专家黄兴华警官介绍交流了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情况,围绕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容易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和办理案件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引导家长找到未成年人教育监护中存在的问题和适合自己孩子的解决方法,并根据实际情况向各位家长提出了强化手机管理、盯紧苗头性问题等有很强针对性、实用性的建议。
 
  培训过程中,为进一步了解各家庭的具体情况和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条件,参加培训的家长接受了检察机关安排的家庭教育问卷调查和监护能力测试。
 
  培训结束后,家长们纷纷表示本次亲职教育活动中十分及时,大家都认识到了正确的监管教育在孩子成长中的重要性,对各单位的关怀表示由衷地感谢,并承诺今后一定履行好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孩子的监护管教,修复家庭亲子关系,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下一步将积极配合办案机关做好孩子后期的帮教、回访工作。
 
  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开展亲职教育,对预防涉罪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有着重要意义。玉屏检察院将在下一步的未检工作中继续延伸检察触角,积极探索亲职教育模式,坚持司法办案与亲职教育刚柔并济,及时修复亲情隔膜,抚平曾经因监护失职而留下的伤痕,用检察和亲情的力量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