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何博伦)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学生学以思悟、学以立志、学以践行,11月11日,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关工委联合通化县教育局、通化县第七高级中学开展了一场生动有趣的普法宣传、模拟法庭教育实践系列活动。
“现在宣布开庭!”随着一声庄严的法槌声响起,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正式开始了。在通化县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中,来自县七中的十一名学生分别穿上法袍、检察官制服、法警服,扮演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角色,按照规范的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阶段“审理”了一起以真实案例为基础,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挑选并进行改编的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案件。
庭审现场,各位“小法官”“小检察官”脸庞上虽稚气未脱,但庭审现场却是严格按照诉讼程序进行,整个模拟庭审过程严谨、规范、流畅,法庭氛围庄严肃穆。最终,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旁听的同学们被生动的案情、精彩的辩论所吸引,完全沉浸在庭审之中。“来到法院现场观看庭审的视觉冲击要比网络直播大得多啦,这次模拟法庭真是让我受益匪浅,我一定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坐在审判席上真是威严帅气,以后我也想当法官”。庭审结束后,学生们纷纷发出了感慨。
庭审结束后,通化县第七高级中学校长董桂杰向通化县法院行政庭庭长蔡宏超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由臧兴国书记向通化县法院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金珍玉颁发法治辅导员聘书。随后,蔡法官对活动进行了普法点评,充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度,肯定了学生的精彩表演,同时,结合案例讲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他表示,希望全体同学以案为戒,以法为绳,在提升自我保护的同时做到遵纪守法。
此次模拟法庭活动,把生硬的法律条文、冰冷的新闻报道转换成生动的现场模拟,教育学生维护宪法尊严、增强法律观念,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在今后的工作中,通化县法院关工委将加大与教育局、县域学校的沟通联系,建立长效合作品牌机制,进一步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为建设平安校园,护航未成年人成长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