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大为)为了提高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法律意识,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农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促进“三治融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峨山司法所组织辖区内“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近百人参加《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的培训会。
这次培训会由峨山司法所王所长进行授课,主要学习了《民法典》中与村民生活相关的重要规定。王所长先通过案例提问的方式与参会人员互动,然后再讲解《民法典》中的具体规定,通过该形式提高了参训人员的参与度。这次培训王所长就临时监护制度、对高利贷说不、离婚设立冷静期、头顶安全有保障等十八项重要规定进行了讲解。
会后,“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表示这次学习很有用,以后再遇到类似的问题知道怎么解决了。通过这次培训,有利于引导和促进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建设法治乡村、法治峨山、平安峨山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峨山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