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吴承全)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矫正社区服刑对象的行为恶习和心理恶习,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管控质量,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在矫意识和责任意识,促使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2021年10月12日上午,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高庙王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
集中教育学习会上,首先由工作人员组织学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并详细讲解了日常矛盾纠纷解决的合法途径和消极情绪宣泄的方式方法。然后由所长周生辉详细讲解了《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与社区矫正对象息息相关的监管规定及基本权利,要求所有矫正对象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服从管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规定,以实际行动矫正自己的行为。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增强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社区矫正人员纷纷表示,今后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道德修养,平时要加强学习,积极主动参加各项活动,争取顺利渡过社区矫正期,早日平安回归社会。(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高庙王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