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建伟)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完成上述任务,必须深入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自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坚持人民至上、法律至上,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在法律宣传具体工作中采用“一核两线四进”的“124”工作法,突出宣传核心,拓展宣传战线,夯实宣传阵地,将法律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峄城区的每一寸土地。“一核”即紧紧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这一核心,明确宣传重点,落实宣传任务。“两线”即统筹推进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线上宣传重点借助微信公众号、头条号、抖音等网络平台,强化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提升受众人群,线下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校园法治课等方式,提升宣传频次和参与人次。“四进”即开展法律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形成法律宣传的强大合力。
3月15日,在峄城区坛山广场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重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权法》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群众提出的网络购物纠纷、物权归属、婚姻纠纷等其他热点问题,现场法律服务工作者都予了热情耐心地解答。
4月15日,在阴平镇法治广场,开展国家安全专题普法宣传,通过拉横幅、设法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在人员集中路段及机关门前通过悬挂标语向群众展示普法主题,还组织了专题法治讲座,共为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邪教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百余份,鼓励群众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活动中来。
4月25日,在古邵镇,开展“安全驾驶”主题普法学习活动,活动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与群众日常生活中密切相关的驾驶规范、驾驶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标准进行了普法教育宣传,并通过对最高院发布的典型的交通判例的分析与讲解,将《刑法》、《民法典》中有关交通安全的法条生动形象的对参与学习的群众进行了宣讲。
5月17日,在峄城区坛山广场,开展“全国助残日”法律援助宣传,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律师走向街头、广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讲解保护残疾人的法律法规,解答残疾群众及亲属关心的婚姻家庭、社会保障、劳动者权
益保障等各类法律问题,共计为现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及宣传卡片60余份,切实为许多带着问题的残疾人及亲属提供法律指导、引导依法维权。
5月11日,在二十八中开展法治进校园暨预防校园欺凌主题报告会。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而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更应知法、守法、懂法、用法。姜主任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近几年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体会,从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及成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几点建议等方面作了主题报告。第二十八中学全校师生一千多人现场聆听报告会,并在会后纷纷表示,姜主任的报告有数据、有案例、有启发、有反思,语言生动活泼,道理深入浅出,为大家奉献了一场鲜活生动、发人深思的法治教育课。
6月2日上午,榴园司法所干警郑瑜瑜来到榴园镇棠阴小学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民法典》普法课堂,为全校师生详细地阐述了《民法典》的编纂历程及各分编内容,并从“过年的压岁钱你们几岁能自己做主收下?”的提问开始,重点对涉及青少年学生的《民法典》相关内容,通过剖析法条、以案释法、提问环节,用生动案例、诙谐的语言、有趣的提问,充分调动学生们的学习积极性,整场讲座互动性强,气氛活跃,让学生们在轻松愉悦的气氛中学习《民法典》知识,并做到能够举一反三,活学活用。
自“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峄城区司法局举办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次,共发放法治宣传读本2000余册,法治宣传品15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共举办“法治副校长”“法治课”“保护未成年人法律宣传”“防止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等各类为民办实事活动30余场次,惠及中小学师生近万人。
近年来,峄城区司法局强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以扎实稳健的步伐加快推进全区法治宣传工作,使全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显著提升。以前,随机询问路上行人“民法典是什么”,知之者甚少,而现在,连七八十的老太太也知道“民法典是维护咱老百姓权益的”。或许,这种认识只是一个人的一小步,但无数个这样的一小步,却能汇聚成中国法治进程的一大步。在我市全面创建全国法治示范市的大背景下,法律宣传,始终在路上。(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