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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阿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入矫集中教育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廷婷)9月3日,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组织近期新入矫的8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山东省司法厅选派警官潘同春用身边的案例来警示教育矫正对象要牢记身份,并引以为戒,珍惜社区矫正机会,自觉规范自身行为。潘警官强调,新入矫人员要自觉增强纪律意识,摆正自身位置,悔过自新;提高法律意识,做到遵法守纪、依法办事;树立学习意识,学习与自身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因不懂法而违法;强化感恩意识,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随后,社区矫正科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详细讲述了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的法律规定和违反规定应接受的相应处罚,此次集中教育,增强了新入矫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对社区矫正对象身份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遵规守纪意识,端正了认罪服刑的态度。
 
  自《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以来,东阿县司法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每月按时组织新入矫对象进行入矫集中教育,有效预防脱漏管和再犯罪情况的发生,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