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穆童 王新)5月28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邀请河南工业大学46名大学生到院旁听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庭审,用身边的真实案例,为他们上一堂生动法治课,通过庭审现场揭露诈骗手段,帮助他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升反诈防骗能力。这是也是中原区法院以“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落下,庭审正式开始。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8月份,被告人小鹏急需用钱,他从沈某(已另案处理)处得知沈某需要银行卡用于网络赌博,若提供银行卡可以获得报酬。于是他便以每张500元的价格将自己的4张不同银行的银行卡及配套的手机卡卖给沈某,小鹏共获得好处费2000元。后经公安机关查明,该四张银行卡被用于网络诈骗活动,四张银行卡转入诈骗金额共计1661984.65元。小鹏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今年1月25日,小鹏被公安机关抓获。
随后,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小鹏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中,小鹏对自己犯罪原因进行深刻地自我剖析,并表示非常后悔。
经审理,案件当庭进行宣判,被告人小鹏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元,上缴国库。
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肃、秩序井然。学生们认真地听,不停地记,全程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
庭审结束后,徐源法官与学生进行了互动,以案说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剖析了该案例的深刻含义,同时,详细介绍了电信网络诈骗的特征特点,并提醒大家:不要将银行卡、手机卡出售、出租、转借给其他人使用,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非法之事,从而承担法律责任。
参加旁听的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次“零距离”的普法,让他们更进一步感受到法律的正义与威严,增强了同学们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通过活生生的案例吸取教训,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会更加警醒,提高辨别犯罪的能力,远离电信网络诈骗,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下一步,中原区法院将持续优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举措,大力开展“公众开放日”“请您当法官”等活动,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一步建设公开、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