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武广源)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近日,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沂城司法所在辖区内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5月18日、19日,沂城司法所所长王兴武和吴春森律师到沂城街道第一初级中学、第二初级中学等学校开展以主题为“防范校园欺凌 加强校园安全”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吴春森律师通过讲述身边真实案例,分析了校园欺凌的特点及危害,并讲解了校园欺凌犯罪的法律规定。强调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的重要性以及违法犯罪给自己、他人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以此提醒学生同学们要和睦相处,严禁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教育学生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共同呵护学校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
王兴武所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讲述了防盗、防抢、防骗等方面的常识,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反邪教、禁毒等法律法规知识,重点讲解了刑事责任年龄及身边常见的六类犯罪,教育同学们要知法、学法、懂法、用法,端正思想、规范行为,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的侵害,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同时采用提问互动的方式,加深同学们对法治知识的了解,并呼吁同学们把法律记心间,把安全挂心上。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同学们对法律有了更深的认识,增强了法治观念,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全民尊法守法营造了良好氛围。(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沂城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