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宁)5月7日,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戴湾司法所接到调解申请,群众张某请求司法所调解他与前邻的周某的矛盾。
经了解得知,近期周某正在翻建房屋,双方在周某建房前签订了一份简易协议,规定周某应在翻建的房屋外留出胡同的宽度,胡同的宽度为3.94米。5月7日,周某院墙已建成,张某经测量发现胡同的宽度比双方规定的少了2厘米。张某因对方侵占了胡同的宽度阻止周某继续施工,周某一方言语过于激动,从而使双方的矛盾愈演愈烈。
司法所所长杨超赶到现场进行查看,并联系当事人到村委会进行调解。杨所长和村委会刁主任本着“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对双方进行劝说,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周某因言语过激向张某赔礼道歉,张某不再阻止周某继续施工建房。
邻里纠纷在农村十分常见,起因大多是言语不和或琐事,处理这方面矛盾纠纷一定要注意从小抓起,防止矛盾激化,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大都能使邻里矛盾“化干戈为玉帛”。(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戴湾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