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了进一步巩固“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传的实际效果,让学生亲身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震慑力,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芦柞司法所于3月30日上午联合派出所组织部分中小学生到派出所办案区参观,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同学们参观了派出所的值班室、信息采集室、询问室、讯问室、禁毒宣传区等,听取了派出所民警对办案区内的设施、用途和使用范围以及110的拨打和接处警规范流程等常识的介绍。随后,由司法所所长、派出所指导员分别从校园欺凌知识、校园欺凌案例两方面做教育讲话,引导学生树立对法律的敬畏心。
通过此次活动,让学生们纷纷认识到国家法律不可亵渎,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对预防校园欺凌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芦柞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