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红蕾)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的法治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芦柞司法所于3月26日下午在芦柞中学开展了以“预防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宣传中,工作人员向广大师生发放了“预防校园欺凌”宣传材料,通过对校园欺凌典型案例的了解,让广大师生认识到违法犯罪年龄越来越趋向低龄化,预防校园欺凌势在必行。
随后,工作人员向广大师生介绍了校园欺凌发生的原因、表现形式及危害,着重讲解了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的发生。在加强法治教育的同时,一方面教师要善于观察学生的日常表现,一旦发现有校园欺凌的苗头要及时制止进行教育,并对受欺凌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另一方面受欺凌者要及时通过正确途径寻求帮助,坚决对校园欺凌说“不”。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900余份,对学生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
下一步,芦柞司法所将继续发挥“法治宣讲员”作用,做到预防校园欺凌宣传全覆盖、无死角,争取将预防校园欺凌知识送到每一名中小学生脑中、心里,从而杜绝校园暴力的发生,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芦柞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