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赵娜 王亮 成树栋)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消费者权益问题开始从社会走入了我们的校园。为加强中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帮助他们正确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山东淄博市高青二中学校实施了一系消费者权益宣传举措,提高师生对自身消费权益的知晓率、参与率。
学校在消费者权益日这天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组织班主任通过网络教学方式面向学生开展消费者权益法律学习,观看网络视频消费者维权案例,发放有奖问答调查表,同时,引导学生们在线下开展了“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主题手抄报、征文比赛等活动,向学生们发出“合理消费,依法维权”的倡议,进一步教育学生学会用正确的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山东淄博市高青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