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有保障
——山东高青县木李学区中心幼儿园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耿连)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了让幼儿园的孩子们了解消费者权益日的意义,进一步增强孩子们的消费者主人翁意识,培养孩子正确的消费习惯。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木李学区中心幼儿园开展了“食品安全有保障”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活动。
教育活动中,各班教师从孩子们日常生活中常见了食品安全入手,通过PPT、实物、讨论交流等形式向孩子们讲解了食品包装袋上的秘密、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标志、绿色食品标志等知识,让孩子们了解购买物品时一定要检查食品安全标志、保质期以及生产日期等,并告诉孩子们当买到劣质食品时,要通过“12315”电话来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假冒伪劣行为。
通过此次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活动,使孩子们了解了辨别食品优劣的方法,帮助孩子们掌握了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并增强了孩子们的消费者权益意识。(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木李学区中心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