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永涛 裴中新 李苗)学习雷锋日,我们在行动!3月5日是第58个“学习雷锋纪念日”,在这个“学习榜样、纪念英雄”的日子,山东省郯城县高峰头镇中心小学的老师们精心策划,组织同学们开办了一节别开生面的“雷锋日”主题活动课。
一年级三班是少先队的“雏鹰中队”,一大早,踏入校门的队员就提前投入了义务劳动中。“我们要像雷锋叔叔一样,做一个助人为乐、有益社会的人!”在鲜红的少先队下,大家穿上民警叔叔赠送的黄马甲,争相捡拾着路面和操场上的垃圾,温馨和谐的校园在一双双勤劳的小手下,变得愈加整洁清爽。
上午9点,精彩的学习课堂开始了:在中队辅导员宋艳宁老师领唱下,“课前一支歌”---《学习雷锋好榜样》激昂响起。随后,精彩的演讲将一双双求知的目光再次吸引。“雷锋是一个怎样的人?我们为什么要学习雷锋叔叔?”一个又一个雷锋故事,讲述了一个时代的精神。
学习雷锋,重在行动。“学习雷锋纪念日”,一个个“雷锋”忙碌在校园,忙碌在农村的街道上。在老师们的带领下,这里一批又一批学生分包了学校的卫生,一队又一队学生走出校门,帮助清洁工人清扫马路。校园车棚的车子乱了,我来把它们摆放整齐;这里的楼道脏了,你来拖拖。高年级的大姐姐还主动帮助低年级孩子洗手洗脸,点点滴滴的实际行动无声地诠释了当代的“雷锋精神”。(山东省郯城县高峰头镇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