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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公证处开展公证程序规则专题辅导讲座及2020年公证实务考试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红岩 朱善永)为了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和“做新时代合格公证人”主题实践,进一步夯实公证人员业务知识基础,提升公证法律服务能力和专业素质,2020年11月初,哈尔滨公证处先后开展了新修订《公证程序规则》专题辅导讲座和2020年度第二期(总第41期)业务考试,全处各部门工作人员60余人参加了业务培训及考试。
 
  今年10月,司法部公布了《关于修改<公证程序规则>的决定》,新修订的《公证程序规则》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11月6日,我处专门组织了一场专题辅导讲座,副主任寇玉芳从《公证程序规则》具体修订的内容、对办理公证的影响以及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等几个方面,结合案例进行了详细讲解,并指出,新修订的《公证程序规则》为公证人员在新时代背景下开展公证工作提供了指导和遵循,特别是将“便民”写进了基本原则中,我处一直致力于服务便民,今后要继续将便民放在首位,强化服务意识,体现公证的公益性。
 
  会上还通报了近期公证行业警示教育案例,强调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端正态度,服务为民。同时向全处公证人员提出了“人人都是公证形象 人人维护公证信誉”的活动倡议,号召公证人员在学习钻研、接待咨询、办理业务、公益服务等方面争先创优,从而促进服务水平和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
 
  在开展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哈尔滨公证处结合今年以来处内出台的6期业务指导意见开展了一次公证实务考试,以理论与实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公证人员对继承、委托、赋强、遗嘱、赠与、出生等常见公证事项办理要点的掌握情况,实现以考促学,以知促行。处领导、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制证中心、翻译部、调查部、办公室等各部门6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了考试。此次考试成绩将作为我处公证人员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根据该处考核制度规定,业务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予以全处通报批评,补考仍不合格者将予以处罚。
 
  多年来,哈尔滨公证处一直以打造专业化、高素质公证队伍为目标,通过建立政治理论和公证业务长效学习机制,夯实公证人员理论基础,全方位提升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今年更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做新时代合格公证人”主题实践,深入开展了多样化的“七项教育”,引领公证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更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更贴心优质的服务,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助力社会高质量发展。(哈尔滨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