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薛春苗)11月3日清晨,迎着朝阳,沐着秋风,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第四中学落实早操制度,晨跑活力开启。
为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早操制度的通知》以及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落实早操制度的通知》要求,学校制定了《高青县第四中学学生早操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安排出操。从集合站队、值班带操、领导督促到立场就餐,环环相扣,周密安排,保证了跑操的秩序和质量。
一日之计在于晨,晨跑不仅是体育活动,更是一种校园文化。能帮助学生锤炼意志品质、健全人格、树立组织纪律观念。同学们早操之后,身体得到了锻炼,早读学习的效率也大大提供。(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第四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