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宝杰)夏日炎炎,酷热难耐,中小学生马上要开始放暑假了,为提高青少年防溺水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发生,近日山东临沂沂水县司法局杨庄司法所前往杨庄镇北躲庄希望小学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对近期发生的溺水真实案例的讲解,分析溺水事件发生的原因,重点讲解了小学生应该如何防溺水以及遇到溺水事件后如何自救及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安全施救,并给在座的小学生提出“七不准”的倡议: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不准擅自下水施救,并告诫广大小学生一定要牢记于心,千万不能有麻痹心理。
通过本次防溺水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帮助广大小学生掌握了防溺水和溺水自救的安全知识,提高了广大师生自身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筑牢了防范溺水事件发生的安全堤坝,为构建平安校园、幸福家园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山东临沂沂水县司法局杨庄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