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禄田)一直以来,山东淄博市高青四中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为了全面提高学生们的安全意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学校围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的主题在校园内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几年来,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但是,我校学生都来自沿黄乡镇,辖区内黄河过境,沟壑较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此,学校将继续努力,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层层压实责任。校长与处室级部,处室级部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层层落实责任,提高安全责任意识。
二是上好安全教育课。我们充分利用暑假前这一重要时段,通过安全教育课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教育特别是防溺水教育,确保教育落实到每一个学生。
三是用好安全教育平台。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平台上的视课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做好“六不教育”。1、不私自下水游泳;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是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四是充分发挥班主任的安全教育作用,严格落实“1530”安全警示教育模式。即每天放学前、每周五放学前和节假日放假前,对学生分别进行1分钟、5分钟和30分钟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避险防灾意识,使学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
五是通过校园网、微信、微博等载体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宣传力度。号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学校安全,提醒家长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
六是做好预防溺水《至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切实提醒学生家长深刻吸取溺水事件带来的痛苦教训,务必承担起学生离校后的安全管理职责,避免悲剧发生。
今后,学校将在继续在县委县府、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扎实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孩子们的暑期生活安全愉快。(山东淄博市高青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