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讯:3月13日,山东沂南县司法局组织干警到沂南县第三实验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给同学们上了一堂有意义的法治教育课。
课堂上,干警给每位同学赠送了普法书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扫黑除恶知识读本》;带领同学们学习了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扫黑除恶的知识。
通过法治课堂的学习,一是增强了学生食品辨别力。让学生了解如何消费?如何维权?购买商品时注意是否有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拒绝购买“三无”产品;如果是食品,注意查看包装是否有QS标志。二是增强维权意识。教育、引导小学生加强消费安全,了解消费争议解决途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干警通过对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的剖析,增强了小学生对消费维权法律行为的感性认识。三是了解扫黑除恶的知识,干警通俗地解读了“扫黑除恶”的含义,以“大扫除”“清理油烟污渍”等生活体验做比喻,帮助孩子们增进对“黑、恶、乱”的理解,引导他们远离校园欺凌,教育他们遭遇校园暴力时如何去做,告诉他们扫黑除恶的最终目的是为大家营造更加平安、幸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此次活动,使学生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扫黑除恶有了深刻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学生们的安全消费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消费习惯。
近年来,县司法局一直重视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
将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法律六进”的重中之重,努力促进未成年人良好法律意识和道德品质的形成。通过建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对青少年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宪法主题宣讲、宪法晨读、关爱生命法治讲座等校园法治文化活动,将法律普及、青少年维权工作和法治教育扩展到学校中去,为构建和谐校园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山东沂南县司法局 连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