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亚丽)为最大程度发挥职能优势,有力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单县司法局创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模式,积极开展未成年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简化程序,搭建绿色通道。逐步简化程序,对未成年人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各部门通力合作,保障指派工作衔接到位,着重加强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沟通。
二是优化服务,强化案件监管。指派具有未成年人办案经验又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的律师,并对法律援助情况实行监督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派的律师及时阅卷和会见,全面了解案情;实行旁听回访制度,对于部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旁听,并实行电话回访,加强对未成年援助案件的监管。
三是注重宣传,扩大援助知晓率。利用重大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同时在报刊、网络上刊登法律援助案件信息,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在未成年中的认知度。(单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