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讯:(张璇 李宁)1月14日, 为认真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增强广大师生的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共创洁净、安全、健康、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高青县实验小学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主题活动。
高青县实验小学各中队利用主题队课时间开展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主题活动,队课上同学们通过观看视频、展览图片、学生发言交流,明白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认识到禁止燃放和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重要性,并签订承诺书。最后,全体同学进行了宣誓,立志树立文明意识,保卫碧水蓝天,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