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田家礼)为宣传3、15消费者权益日,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使小学生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正当权益。山东高青县龙桑小学小学校组织开展了“3.15我的权益我做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从小了解消费者的权益,增强对假冒伪劣产品的认知能力和维权意识。
一是通过校园广播 、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让学生了解基本的法律和消费知识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知识,教育引导学生不买过期食品、有毒学生用具,不随意到校园周边小卖部购买不合格产品、“三无”产品。
二是通过微信、校讯通、学校网站、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倡导家校合作,通过上网查询并整理资料,教给孩子如何辨别产品优劣,如何正确选购合格、放心的商品,并提出了“三个不”要求,即不多吃油炸膨化食品、不买无安全标志食品、不到无证无照摊点购买食品,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不合格商品,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做诚实守信经营商户,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倡导健康文明消费方式。
三是通过国旗下献词和主题班会收看视频,帮助学生树立维权意识,引领学生科学消费、健康消费,提倡依法维权。学校领导要求老师以讲解故事的形式,把抽象事物形象教学,借助实例,演讲成一个个感人故事。比如举例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危害病人生命健康的假药、有毒大米、苏丹红、人造鸡蛋等等假东西,给学生一个家庭可能造成的悲惨命运,感染学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给学生讲解消费维权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结合学生诚信教育,强化诚信观念,增强诚信意识。(高青县龙桑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