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张忠考)山东高青县教育局把“校园安全”作为新学期开学工作第一要务,坚持“点、线、面”结合,通过抓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巡查督查、强化警校家校协作,高密度编织校园安全网,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抓实学校安全责任“点”。坚持“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校园安全工作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按不同岗位设定校园安全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点对点履行好职责,并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校园安全齐抓共管的局面。在上、放学高峰时段,每天安排1名校级领导、1名中层干部、2名值班教师、2名保安人员在大门值班维护秩序。
展开部门安全巡查“线”。建立校园安全督查工作机制,由教育主管部门领导成员带队,对校园安全开展巡查督查。开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奔现场)。同时,在学生报到及上、放学高峰时段,每天安排两名机关干部到各学校现场指导、参与学校安保维稳工作。
拓宽安全协作支撑“面”。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部门协作机制,整合“政、校、警、家”四方资源,为校园安全提供全面有效保障。一是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综治、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二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等的沟通联系,全面推进警校联动机制。主动与辖区派出所,交警大队取得联系,提出安全工作需求,取得支持配合。三是认真做好家校合作。学校通过家长会、校讯通、家校QQ群、微信群等途径,加强学生和家长安全教育,及时通知校园安全工作要求和信息,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山东高青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