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年山东选调1000人到基层工作,23日起报名
3月9日,记者从山东省委组织部获悉,今年我省将选调1000名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其中,本科生733名,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67名。
据了解,此次选调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8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皆可报名,不限生源,不限户籍。但要求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8年3月9日。而在年龄方面,要求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大学学制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3月23日—27日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填写、提交报考信息。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核。资格复核通过人员需于3月24日—30日再次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
4月15日上午,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重点测试报考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内,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面试人选,随后按照相对集中原则在全省若干考点同时进行面试。
此次选调,根据本人填报志愿和工作需要,一般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后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可安排到县级法院、检察院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设区市市直部门工作。工作单位确定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为选调生。
新录用人员在录用单位暂不分配具体工作岗位,先统一安排到村任职2年,优先安排到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到村任职期间,履行原选调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原选调大学生村官管理方式管理,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新录用到乡镇(街道)工作的选调生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到村任职服务年限),中央、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由录用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到村任职期满后,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下一步培养使用挂钩;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纳入选调生管理。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