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张静茹)2017年,山东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开展了淄博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教活动,旨在推动“守护平安 幸福童年”等活动的深入开展。
学校师生针对活动要求,精心策划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参与。经过层层评选,冯羽彤、霍梦瑶等八名学生获得一等奖,刘梦茹、刘坤鹏等七名学生获得二等奖,学校获得优秀组织奖。
学校一直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养成教育,全面提高文明出行意识,增强安全防护能力,并以此为支点,发挥“小手拉大手”的纽带作用。“通过教育一名学生,影响整个家庭,实现小手拉大手,大手牵小手,带动全社会,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和安全、守法、文明出行的自觉性。(山东省高青县实验中学)